福建省采取四项举措加快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提高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
规范专业设置和管理。以本校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设定的专业总量为调控目标实行总量控制,组织专家对高校“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作为高校自主设置专业的主要依据。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动态调整公布新增专业“负面清单”,现设专业已连续五年不招生的,应申请撤销。科学规范设置专业培养方向,鼓励高校优先设置电子信息产业、互联网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
加强专业改造和建设。引导高校加快调整改造传统专业、长线专业,建设应用型专业集群,建成一批直接服务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应用型专业或校企合作共建应用型专业。鼓励高校在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与企业、行业联合举办试点学院或试点班。支持高校引进国际优质资源合办急需紧缺专业,联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支持高校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校地校企深度合作,依托行业、面向企业培养适用人才。
加强专业质量监控。建立新设专业质量监控机制,组织实施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合格评估和专业评估,将评估结论将作为新设专业继续招生、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的依据。建立专项评估机制,对全省布点较多本科专业开展专项评估,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专业,采取限期整改、暂停招生、撤销专业等措施。
建立专业激励约束机制。设立专项经费鼓励高校积极参加国家或国际专业认证,采取“撤一申一”等量置换激励措施,鼓励高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实施“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建设一批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集群。实行就业情况、招生计划与专业发展“三挂钩”,对连续两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高校,控制其专业发展规模,对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全省同类专业平均就业率的专业,控制其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