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国家工程科技与产业发展需要,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统筹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专业人才培养,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个专业学位类别。
据悉,调整后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分为硕士、博士两个层次,其中,工程硕士领域中的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调整到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类别。
为做好调整的过渡衔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年、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从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