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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专家解读1


2015-10-12 10:43 马成荣 陈向阳 点击:[]

重在行动 贵在落实 旨在质量

职业教育正处在一个深度变革的时代,这场变革涉及职业教育的不同层面,既包括宏观的教育制度变迁和微观的课程教学变革,也包括中观的学校管理。然而,当我们在关注两端的时候,却很少把目光投向中观的学校管理层面,这也是改革难以真正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近日,教育部印发了《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是聚焦中观层面的职业院校管理,倡导“改变从今天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开展系列行动,以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一、行动的动因: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刻不容缓

(一)实施《行动计划》体现了国家意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这一部署落实到职业教育领域,就是要加快推进职业院校依法治校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校不只是遵守法律条文,而是重在管理制度和方法中体现法治精神,将学校的各项管理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要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要求职业院校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因此,实施《行动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决定精神,体现国家意志的一次实际行动。  

(二)实施《行动计划》回应了社会关切。近年来,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得到普遍重视,依法治校意识日益增强,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但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和职业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尤其在招生、学籍、教学、实习、安全、财务等领域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有偿招生、虚假学籍、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随意变动、学生实习的安全责任分担机制不健全、学生顶岗实习岗位与其专业对应岗位群不吻合等等。一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比较松散,制度化、规范化程度比较低,暴露出许多管理上的漏洞和问题。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中也指出了职业院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因此,实施《行动计划》是立足于解决问题、回应关切、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的一次实际行动。  

(三)实施《行动计划》把握了落实要义。管理的精髓在于行动,就是要动起来,要去落实,去完成。近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职业院校管理水平的提升,围绕规范和强化职业院校管理,相继颁发了30多个涉及德育、教学、学生、后勤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制度或标准。但有些政策文件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部分职业院校在管理中仍存在“上动下不动”的现象。为此,当前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推进已有的法规、制度及标准“落地”,打通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制定《行动计划》不是出台新的政策,而是着力推动已有政策“落地”,要求“加强对管理制度、标准的宣传和学习,明确落实管理制度、标准的奖惩机制,强化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因此,实施《行动计划》是强化政策落实,避免政策停在纸上、文件被束之高阁的一次实际行动。  

二、行动的内涵:系统性、辩证性思维贯穿始终

(一)既把握全面,又突出重点。《行动计划》对职业院校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扫描,从办学理念、体制机制、章程制度、教师队伍、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科研管理等10个方面,构建了覆盖职业院校管理各个环节的37个主要参考点,设计了6大行动、4大保障措施和30项具体任务,充分体现了行动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同时,《行动计划》突出教育教学管理这个重点,不仅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均强调行动重点是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在6大行动中多数内容也与教育教学管理密切相关。例如,《行动计划》强调教学标准要落地,要求职业院校“完善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组织开展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注重教学效果的反馈与改进”;强调要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二)既强调规范,又注重活力。规范办学行为和激发办学活力是学校管理的双层含义,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行动计划》把“规范办学,激发活力”作为首条基本原则,既强调规范的基础性作用,又强调活力的导向性作用,坚持用规范保障活力、用激励增强活力、用文化提升活力。《行动计划》要求,职业院校要对照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法规、制度及标准,围绕六大重点领域,结合学校实际,全面查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系列活动,其目的在于规范职业院校的办学行为,治理管理中不规范的现象。《行动计划》提出“加大行业、企业和社区等参与学校管理的力度”,“完善由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意在通过社会多元主体的参与形成管理合力,进一步激发职业院校的办学活力。  

(三)既讲近功,又求长效。《行动计划》坚持对症施治和标本兼治相结合,既着力于解决眼下职业院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又着眼于构建职业院校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强调“针对学校常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立知、立行、立改”,另一方面要求“引导和帮助职业院校建立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行动计划》要求职业院校2016年12月底前完成诚信招生承诺、学籍信息核查、教学标准落地、实习管理规范、平安校园创建、财务管理规范等6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管理制度标准建设、管理队伍能力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等行动,建立健全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形成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反馈与改进等长效机制。  

三、行动的方法:全视角立体式确保任务落细落实

(一)明确“五个要素”。做任何事情,都有一个方法论的问题。目标明确,措施得当,安排有序,就能事半功倍。为此,《行动计划》确立了目标系、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目标系包含总目标和分目标,为职业院校提升管理水平指明了方向;任务书确定了三年行动的工作内容,为职业院校提升管理水平提供了思路和参照;时间表按“截止时间”或“持续实施”两种表述方式规定了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进度,充分体现了计划性和时效性;路线图描绘了从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到诊断改进、开展活动,再到督促检查、指导服务的工作回路,为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了行动指南;责任人是对职业院校和教育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这“五个要素”辩证统一,正确认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发挥地方和职业院校的基层智慧,关系到本次行动计划的有效推进。  

(二)坚持活动贯穿。“动起来”是教育行政部门对这次行动的期待和要求。为贯彻这一要求,《行动计划》采取活动贯穿的方法,精心设计了形式多样的各种活动,作为各大专项行动和保障措施的有力支撑,“以活动促管理、以活动促落实”,是《行动计划》的最大特色。在这些活动当中,有职业院校层面开展的章程建设,平安校园创建,以及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校园活动,也有教育行政部门层面开展的管理指导手册研制、信息化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职业院校优秀管理案例征集和宣传等活动,还有上下联动开展的行动计划及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的宣传解读、“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网络专栏设立等活动,以及委托第三方开展的职业院校管理500强分类遴选活动等。  

(三)体现管理“360度”。管理“360度”表现为一个完整的运作过程,体现在对管理的理念思维、体制机制、手段方法的创新。《行动计划》充分尊重并落实职业院校的办学主体地位,切实体现教育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厘清行动计划参与各方的责任边界,强调“教育行政部门是组织实施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职业院校是具体落实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行动计划》建立了一套包含诊改、监控、评价、激励在内的工作机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限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制度,完善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按照不同管理主题,广泛征集和宣传职业院校优秀管理案例”。《行动计划》适应大数据时代对职业院校管理的要求,提出“开展大样本网络调查,形成全国职业院校管理状态‘大数据’及分析报告”,这也是《行动计划》的一大亮点,其用意在于,有助于职业院校管理者增强数据意识,善于用“大数据”说话,形成职业院校内部自我诊断、自我改进、自我完善的机制,最终催生职业院校管理模式的根本变革。(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发展战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通职业大学校长、研究员 马成荣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 陈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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